2024-2027年招标代理机构院内遴选采购项目采购公示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2027年招标代理机构院内遴选采购项目进行院内遴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遴选。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7年招标代理机构院内遴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WYZC2023001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7:0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14:55
评审时间:2023年12月6日15:00
响应文件提交/评审地点: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图书馆
二、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中选家数 | 服务期限 |
2024-2027年招标代理机构院内遴选采购项目 | 项 | 1 | 3家 | 36个月 |
注: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的收费标准并按照供应商所报费率计算收取。报价上限≤100%,不能为负数或0,否则将导致其参评无效。
2.服务期限:本次遴选采购结果3年有效,代理服务协议一年一签。遴选人对中选人的服务质量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如一年服务期满达到年度综合考核要求,则继续签订下一年协议,如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未达到考核要求,则不再签订下一年协议,采购项目、数量、金额暂不确定,不保证代理机构业务量。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遴选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按模板格式出具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无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网站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证据或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以采购人于评审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则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因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查询信用信息的,视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遴选(在响应文件中按模板出具资格声明函及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四)需提供本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在采购人诚信“黑名单”,以采购人于评审当天查询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在响应文件中按模板出具资格声明函)。
四、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报名有效期内以下列方式之一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到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名。
2.发送电子邮箱报名:详细说明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zhsdwrmyyzcb@163.com;邮件命名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五、采购文件获取
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员,采购人员对相关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发送采购文件。
如对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在本公告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法人签名、盖章)提出合理质疑。公告到期后未收到书面质疑,视为潜在供应商认同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我院不再受理供应商对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的质疑。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独立的“产品报价单”一份和“响应文件”三份本,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上述文件须装订完好并密封包装,封面写明响应单位,参评项目,并按要求时间递交至本项目评审地点。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二路87号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6-7267944
联系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