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输注工作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示
项目概况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输注工作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D-2309-064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输注工作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58万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
1-1 | 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 | 输注工作站 | 3(套) | 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 265,800.00元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在《投标函》中承诺。)
4)本项目不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件购买(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1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开标室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格式见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资料下载页面http://www.zgzhmz.com/ziliaoxiazai-d30-1.html,按要求盖公章)。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
2.邮件购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及转账凭证资料彩色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bb012@zgzhmz.com,资料审核通过且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标书款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给投标人。
3.招标文件费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户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00164004805300146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二路87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756-72679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联系方式:0756-3350671、13411395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秀兰
电话:0756-3350671、13411395139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