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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示

发表时间:发布时间:2024-03-04    浏览次数:1445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8-04A-2024-D-E02725

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6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76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credit.zhuhai.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并进行相关申明。

(3)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按规定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许可证书复印件:a)供应商属于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第一类医疗器械);b)若供应商不属于所投医疗器械的制造商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第二类医疗器械)。若供应商提供的标的物为非医疗器械的,则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2号楼3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04会议室

开标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2号楼3楼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04会议室

五、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资格要求中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行业特殊性是指这些行业本身具备的垄断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二路87号

联系方式:0756-72679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92号

联系方式:0756-2666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诗敏、秦晓波、刘华辉

电话:13798957075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