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示
为改善医院超市品质,提高超市服务水平,本着办好超市,方便病人及家属、职工的服务宗旨,我院拟对超市经营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超市服务经验、具备一定经营风险能力的运营单位积极参与建言献策。现征集相关资料,请有相关意向且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公司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类型
医院超市经营权采购项目。
(二)项目模式
我院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一家有超市服务经验、具备一定经营风险能力的运营单位,作为医院超市的委托服务运营单位,提供超市日常运行管理服务。由运营单位向医院提供365天不间断超市售卖服务,提供多种多样的商品供选择,保证高质量、高水平优质服务,切实满足职工及患者等需求,保障售卖商品合格卫生。
(三)医院概况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二路87号,位于风景怡人的孖髻山脚下。医院历经60余年的发展和完善,现占地面积5.4万平方米,现有职工700余人,编制床位600张,现开放床位458张。
(四)超市概况
1.目前院区内有1个超市,超市面积约38.7平方米,主要为职工、患者及患者家属提供超市售卖商品服务。
2.医院提供超市经营场地,正式运营前,运营单位须根据医院对超市经营要求进行更新(包括不限于场地、设备、设施等),且配合医院完成超市相关收费系统的改造工作。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运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根据我院委托第三方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租赁价格评估结算书内容,超市面积约38.7㎡,交纳人民币:146402.00元为下限的三年场地使用费用;运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水、电及各项维修等费用均由运营单位承担。
(五)服务要求
1.运营单位在院方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营单位只能通过优化服务项目,提高商品质量,增加品种,不断调整运营策划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以产品多元化、质量优良、价格适中的产品来吸引各种人群的消费。
2.运营单位在经营期间,必须满足患者、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等的对商品购买服务;运营单位必须拥有适合的销售服务系统,且能融入我院现用系统,满足患者和医护人员等使用,费用由运营单位自理。
3.运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保证食品安全及公共安全,不断提升人员队伍的专业性。
4.运营单位需要在医院规定区域投放自助售卖柜,销售商品品录以瓶装饮料和包装食品(非新鲜包装食品)为主。
5.同类同种商品定价应在周边商店、超市售价范围内。
6.运营单位应办理营业执照等行政许可。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2024年5月9日至5月22日,报名材料接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楼总务科;
(三)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756-7267123。
四、潜在运营单位须自行现场踩点,切合我院食堂实际情况,做出超市的最佳经营方案及租金报价,按照以下资料排列顺序装订成册,并于本次市场调研结束前(5月22日17:30分前)交陈先生,电话:0756-7267123。
调研资料排列顺序,一式伍份,资料加盖公章:
序号 | 文件内容 |
1 | 首页及文件目 |
2 |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
3 |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
4 | 服务能力证明文件(合同等证明材料) |
5 | “信用中国”信用报告,查询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9日 |
6 | 政府采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时间节点为自2021年5月11日至今。 |
7 | 运营方案 |
8 | 租金报价单 |
9 | 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函 |
1.演示会时间:我院拟于2024年5月27-至5月31日组织市场调研情况演示会;具体时间、地点届时提前1个工作日内通知。
2.演示内容(演示采用PPT加现场解说的方式进行演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