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院务公开 / 通知公示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项目市场调研公示

发表时间:发布时间:2024-08-19    浏览次数:1637

我院拟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项目进行市场调研,诚邀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1.服务期限:3年

2.运营范围:污水站共2个容量为400吨/天。医院污水站,每小时处理量:14吨/小时;发热门诊污水站:2吨/日。

3.运营管理项目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二路87号。

4.负责污水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排放标准要求,并按排污证要求开展各项排污指标检测。保证污水站周边废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排放标准要求。保证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标准要求。

5.采AO生化消毒方式,使用消毒药品需提供合格的消证字号许可证,无该类许可证需提供卫生部门出具合格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6.污水处理站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污水处理站系统设备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需配备(机动)技术维修工不少于 1 人、驻点运营操作工至少 1 名。

7.污水站及其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运营方负责2000及以下材料的维修。维修费用大于2000元的维修配件由投标人打报告报与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负责。

8.维保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医院污水站运营:从格栅池进水口到标准排放口出口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药剂投加等日常运行和维护(含污水站除臭废气系统的操作及每季度噪声监测等);

2)发热门诊污水站运营:从格栅池进水口到标准排放口出口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药剂投加等日常运行和维护;

3)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含网上填报和监测费;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6日17:30。

三、报名资料要求

(一)参与企业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与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法人授权代表承诺无行贿犯罪行为。

3.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同类型相关业绩资料清单、本项目岗位设置及报价明细等均加盖公章并用文件夹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报名方式:请将以上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并盖章提交到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二路87号行政办公楼二楼总务科,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410493445@qq.com

四、报名电话:(07567267123,联系人:梁老师;提交资料时间:2024年9月6日17:30前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