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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我院将调整《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

发表时间:发布时间:2019-05-27    浏览次数:11104




关于调整《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从2019年6月1日起,我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由原来的周三调整为周二。


具体办理时间:每周二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停止办理。


温馨提示


1.新生儿取姓名后方可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姓名的姓氏应当随父姓或随母姓,新生儿申报名字用字尽量不用冷僻字。


2.领证人必须为新生儿母亲或父亲本人,其它人均不能代领。


3.领证须提供的资料:首次签发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出院结账发票;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须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确认的委托书(盖上指纹)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出生医学证明》尽量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领取。


5.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后请不要拆开副页、不要过胶,否则会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


6.领证地点:旧住院部一楼出生证发放室(儿科旁边)。


7.咨询电话:0756-7267175、7267374。


特此通告。



珠海市平沙医院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2019年5月27日



  请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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