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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院疫情期间就诊、探视、陪护须知!

发表时间:发布时间:2020-02-02    浏览次数:6322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疫情期间就诊、探视、陪护须知


尊敬的患者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现对我院近期出诊安排和部分诊疗项目调整如下,请您仔细阅读。

一、门诊开诊时间及诊疗项目调整

(一)急诊、发热门诊及儿科急诊24小时开诊。

(二)暂停口腔门诊、眼科门诊、耳鼻喉科门诊、健康体检、外聘专家门诊;暂停雾化治疗、非紧急情况的内镜项目(含消化内镜、呼吸内镜等)。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三)预约挂号、网络挂号功能已暂停。

(四)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医院对所有来院人员测量体温、预检分诊。请您按照医院指示标识,从规定的出入口进入和离开医院。测量体温、填写《预检分诊表》后有序进入诊区。

(五)如您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如实告知工作人员,并遵循医护人员建议,真实、完整地登记有关信息后,按照医院指引到指定地点就诊:

1.发热(37.3℃及以上);

2.两周内有湖北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3.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身边人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5.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六)请您和陪同人员来院就诊时务必佩戴口罩;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为了您及家人安全,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就诊。具有上述第5条情况之一者,请不要作为陪同人员来院。

(七)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二、住院病人陪护及探视人员管理指引

(一)特殊时期,请尽量减少来院探视,以免交叉感染。

(二)请来院探视、陪护人员戴好口罩,注意手卫生。未佩戴口罩者谢绝进入医院区域。

(三)请尽量减少来院探视的人员数量,并缩短探视时间,遵守探视时间段规定:

1.住院病人探视时间:
7:00--9:00,
11:00--13:00,
17:30--20:00;

2. 探视陪护人员管理:每位住院病人入院时病区发放探视、陪护“出入证”,凭此证进入住院楼,每位病人最多发放二张“出入证”,出院时收回;

3. 体温监测:住院部一楼只开放一个大门供探视、陪护人员出入,门口设体温监测岗,进入大楼时请测量体温,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住院楼。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来院探视、陪护:

1.发热(37.3℃及以上);

2.两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居住、短暂停留史;

3.两周内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史;

4.两周内曾经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

5.两周内有发热、干咳或身边有多名有类似症状人员的;

6.显著乏力、腹泻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真诚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珠海市平沙医院)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