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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重要!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患者就医须知,请收好!

发表时间:发布时间:2020-05-09    浏览次数:21730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患者就医须知


广大患者朋友:

     为了保障您和大家的安全,竭尽全力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根据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医疗救治组《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患者就医指引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卫医函【2020】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目前到我院就诊时,请您配合医院做好以下注意事项:


一、非急诊患者请尽量在网上预约挂号,并按预约的时间段到医疗机构就诊,以避免人员聚集。

二、所有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到医院就医请佩戴口罩,并请配合预检分诊护士进行测量体温、询问并填写流行病学史问卷等工作,一定要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和症状。(需要采取“粤康码”等健康码管理方式,对无法出示“粤康码”等健康码的人员,可凭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或7日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或有效身份证明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可进入就诊环节)

三、为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要求,需要对就诊患者严格落实无差别的核酸检测排查工作:

(一)新入院患者(含急诊留观患者)全员核酸检测;

(二)住院患者陪护需完成核酸检测或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

(三)发热门诊患者全员核酸检测;(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等);

(四)有流行病学史的普通门急诊患者要进行核酸检测,流行病学史包括: 

1.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有境外旅居史、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居史;

2.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3.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接触过来自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14天内本人曾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留观;

5.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 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五)门诊手术,或在耳鼻喉科、眼科、妇产科、口腔科、内镜室等科室进行有创操作,或开展血液透析等其他治疗前要进行核酸检测或新型冠状病毒抗体检测;

四、对所有就诊患者落实一视同仁无差别的医疗服务,请您积极主动配合。

感谢您的支持配合,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


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2020年5月9日